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洪麗馨/台北報導
內政部長林右昌今(29)日宣布「虛坪改革」方案,表示依目前規劃,將可降低公設5%-10%,而目前新案公設比多數都在30%以上,內政部認為,未來一般住宅將會有25-30%公設的房型進到市場。對此建商公會則提醒,法令改變幅度如果過大,對整合中的都更危老案以及招商中的公辦都更、促參案,在合建條件及財務計算上都會投下變數。
虛坪改革在去年5月拋出想法後,今日宣布兩大方針,包括停車位「灌虛坪」,未來法定停車空間改為「專有部分」後,沒買車位的人能不必負擔車道面積,以及改進容積計算,管委會空間訂定上下限規定、一般電梯改為免計容積等,希望民眾買房時可以用一樣的價格,買到更合理的坪數,預估依規劃上路後可將公設比降低5~10%。
對於內政部公設改革方案的政策目標,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表示,如何讓建案負擔公平合理、補充機能空間、關注高齡友善、維護生活品質,也是建築業努力的方向。
不過法令改變幅度如果過大,楊玉全提醒,對於整合中的都更危老案以及招商中的公辦都更、促參案,在合建條件及財務計算上都會投下變數,希望政府能夠再跟公會多做溝通,讓政策目標也能兼顧產業營運及參與公共建設的安定性。
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認為,公設的相關建築法令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、公共交通、公共衛生、及提升生活品質所設,目前建案的資訊已經透明,購屋者可以依照需要來做選擇。而且建築物基地規模大小不一、使用種類多元,建商在公設項目及停車位登記上,也要因應需求進行妥適規劃。
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則表示,過去不少社區的車道面積會畫分成公設均攤,主要因為部分公共設施在地下室,例如未買車位者也有機會使用到地下室的公用機車停車位、來賓臨停車位,且部分社區的公設例如資源回收室,圖書、視廳室等設備,也可能規畫在地下室,和部分停車空間同樓層,因此才會把走道面積劃為公設。
實坪制修法車道面積歸屬車位持有者,讓未買車位者免負擔車道公設,張旭嵐認為,此變革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,將更有利於房市發展,新制如確定上路,未來新社區大樓的公設應該得盡量將停車空間做明顯區隔,尤其公設跟停車樓層分層規劃,以便讓車道回歸單純有車位者使用並付費,不過如何將放在大樓底層的公共設施例如發電機、蓄水池等重新規劃,也將會是建築設計師們接下來的考驗。
不過目前方案仍為草案階段,林右昌提到,「目前是在現有共識基礎上,進一步與各中央地方主管機關、社會大眾、不動產建築業界、消費者保護團體,就細節部分再溝通確認,提出最後版本,依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,以符合民眾對降低公設比例的期待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