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/台北報導
繼針對囤屋大戶清查報稅狀況之後,財政部下波查核對象將擴及非囤房大戶的一般房東是否誠實繳稅,規畫以「列舉房屋租金扣除額」資料勾稽,為期 2 年,根據 2021 年綜合所得稅申報租金列舉扣除額戶數,對象達 2 萬 2,895 戶。
有房屋出租的包租公、包租婆請注意,財政部查稅目標已瞄準房東。據瞭解,一般出租人必須在申報所得稅時,納入「租賃所得」,減除維護成本後的租金收入,都必須繳稅,然而,許多房東不願主動報稅,因此只能從租客報稅時列舉的房租扣除額,進行勾稽比對。除了以「列舉房屋租金扣除額」資料勾稽外,對於出租機率較高的案件,也會採取水電或實地訪查,或以金流來確定房東是否確實納稅。
事實上,財政部先前針對「囤房大戶」,已祭出 2 波租賃所得專案查核,首波是 2021 年 8 月到 2022 年 3 月,針對 10 戶以上的囤房大戶,查核結果有 1,007 件,補稅比率達 58%,補繳金額 9,985 萬元,平均每件補 9.9 萬元。
第 2 波則是針對囤房 5 戶以上,2022 年 1 月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,應查核件數 7,603 件,到去年 9 月止,已經稽查完成 5,918 件,其中應補稅件數 3,053 件,比率為 51%,補交金額達 1億 3,714 萬元,平均補繳 4.5 萬元。
財政部研擬擴大專案查核範圍,2023 年度以前租金支出仍是列舉扣除,透過勾稽查核房東的報稅情形。而根據財政資訊中心資料統計,2021 年綜合所得稅申報租賃支出者有 2 萬 2,895 戶,列舉金額為 23.3 億元,平均每戶大約 10.2 萬元。
對於房東是否誠實報稅,財政部除了查稅外,今年即將上路的囤房稅 2.0,針對申報租賃所得達一定標準的房東,房屋稅率從現行的 1.5% 到 3.6%,調整為 1.5% 到 2.4%,但是如果房東不報稅,非自住的房屋之房屋稅就會被課 2% 到 4.8% 的稅,藉此引導空置房屋釋出提供租屋,以及房東主動報稅。